日前,廣東省民政廳下發《關于組織開展2018-2019年度受災群眾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各級民政部門加強組織領導,提前做好防寒保暖準備工作,妥善安排好受災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
《通知》要求,各地要精密組織實施,確保冬春救助工作做到“三個到位”。一是要深入鄉鎮村組開展調查摸底,將工作任務部署到位,做到不漏一戶、不落一人。二是要制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將工作職責明確到位,保障好困難家庭基本生活。三是要加強跟蹤管理,確保監督檢查到位。
《通知》強調,各地要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救助標準。受災地區要結合救災款物總量、受災人員困難程度、需救助總人數等因素,制定本地冬春救助實施標準,重災區、重災戶要研究提高冬春救助標準,優先考慮特殊困難人員的救助。及時發放救災物資和資金,確保足額撥付到戶,發放到人。
省民政廳要求,各地要統籌兼顧,既要做好當前恢復重建工作,又要做好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救助生活安排。同時,加強應急值守和節假日人員值班安排,有效應對冬春期間可能發生的新生災害,保障受災群眾安全過冬、溫暖過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