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廳等12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提出將研學旅行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確保每名中小學生在每個學段參加有效的研學旅行。研學旅行堅持公益性原則,對貧困家庭學生應減免費用。《意見》自2018年1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意見》指出,要將研學旅行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與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統籌考慮,促進研學旅行和學校課程體系的有機融合。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中小學生研學旅行活動的統籌安排和指導,確保每位中小學生在每個學段參加有效的研學旅行。
學校應靈活安排研學旅行時間,通常安排在小學四到六年級、初中一到二年級、高中一到二年級,研學旅行時間盡量避開旅游高峰期。各地根據地域特色和學段特點,逐步建立小學階段以鄉土鄉情為主、初中階段以縣情市情為主、高中階段以省情國情為主的研學旅行活動課程體系。
研學旅行去哪里?《意見》指出,要建設研學旅行資源體系。依托廣東豐富獨特的自然風貌、歷史文化遺產、創新創意文化、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南粵古驛道,以及科研機構和高科技企業、知名院校、綜合實踐基地等資源,結合域情、校情、生情,遴選建設一批安全適宜、主題鮮明、體驗豐富的“中小學生研學旅行教育基地”。
研學旅行堅持公益性原則。《意見》要求,研學旅行不得開展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性創收,對貧困家庭學生應減免費用。
此外,要建立研學旅行經費籌措機制。各地可采取多種形式、多種渠道籌措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經費,探索建立政府、學校、社會、家庭共同承擔的多元化經費籌措機制。如交通、鐵路部門在能力許可范圍內積極安排好運力,嚴格執行兒童票價優惠政策,文化、旅游等部門要對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實施景區、景點、場館門票減免政策,愛國主義教育場館(區、點)門票要按照規定費用全免,其他場館(區、點)門票優惠價格原則上要低于社會旅游團隊價格和單個學生門票的價格,同時提供優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