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醫生是推動分級診療、緩解“看病難”的關鍵一環。針對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過程中部分地區存在激勵機制不完善、簽約服務質量不高等問題,4月9日,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政策措施落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通過建立家庭醫生預約診療模式、提供中醫藥服務、建立家庭藥師隊伍等方式,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亮點1:
超七成簽約服務費團隊可自由支配
為體現對家庭醫生團隊簽約數量與質量的激勵,《通知》指出,按政策收取的簽約服務費,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單列管理,原則上至少70%簽約服務費由家庭醫生服務團隊自主分配。
激勵家庭醫生團隊開展服務,還需要拓展家庭醫生職業發展前景。《通知》要求,各地要適當增加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比例,重點向經規范化培訓合格的全科醫生傾斜。
對取得中級職稱后在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基層連續工作滿10年、符合相關考核要求的全科、兒科、婦產科、精神科、影像科等緊缺專業人才,可直接考核認定為基層副高級職稱。
亮點2:
建立家庭醫生預約診療模式
改善服務質量是推進家庭醫生簽約工作的重中之重。《通知》指出,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在顯著位置設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宣傳咨詢臺。
各地要以信息化為支撐,優化簽約服務流程,建立家庭醫生預約診療模式。建立家庭醫生預約及分診,確保簽約居民在就診時享受到對應簽約家庭醫生、簽約護士“一對一”的醫患固定服務,減少隨機就診比例。
在家庭醫生門診排班上,《通知》要求,原則上按照服務1名簽約患者不低于8分鐘的標準進行醫生排班和預約安排,合理設定預約時段,切實體現簽約患者預約就診、優先就診的便利性。
亮點3:
提供中醫藥服務滿足居民需求
藥事服務與中醫藥服務是居民關注的兩大問題。《通知》指出,鼓勵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加入家庭醫生團隊,逐步實現每個家庭醫生團隊都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滿足城鄉居民的中醫藥服務需求。
同時,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內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并持有藥師資格證的藥師納入家庭醫生團隊。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不具備配備藥師條件的,可由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的服務轉型藥師通過現場指導或者遠程方式加入團隊,重點為具有兩種以上慢性病或需要長期用藥超過5種以上的簽約居民提供合理用藥指導及家庭小藥箱管理等服務,并為簽約居民建立用藥管理檔案。
若簽約服務對象有需求,家庭醫生可以根據病情和上級醫療機構醫囑開具處方。這意味著,簽約居民不用到大醫院排長隊開藥了。
亮點4:
三級醫院要為社區預留一定號源
如何加強家庭醫生與綜合醫院專科醫生間的合作,實現全科與專科合作的無縫對接?《通知》提出,二級醫院要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家庭醫生開放不低于40%的門診號源和一定比例的住院床位。
三級醫院(不含省部屬駐穗醫藥院校附屬醫院及委直屬醫院)要為當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預留一定比例的門診號源,為經家庭醫生轉診的患者提供綠色通道,可采用提前放號、未用號源及時回收至共享號源池等方式減少號源浪費。
同時,各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系統平臺要提供技術支持,力爭在2019年6月前建立統一“號源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