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省自然資源廳對《廣東省舊城鎮舊廠房舊村莊改造管理辦法(送審稿)》(下稱《辦法》)舉行聽證會。由專家學者代表、政府機關代表、行業代表、社會組織代表及“三舊”改造原權利人等構成的10名聽證代表參加了聽證。
《辦法》將“三舊”改造分為全面改造和微改造兩種類型。全面改造是指對“三舊”用地以拆除重建方式進行再開發,或實施生態修復、土地復墾;而微改造則是指在維持“三舊”用地現狀建設格局基本不變的前提下,以局部拆建、加建擴建、改變功能、整飾修繕、完善配套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設施等方式對其進行改造提升。
聽證會現場,“三舊”改造收益分配亦是備受關注的話題。《辦法》提出,收益分配“三舊”用地由政府收儲后公開出讓的,可結合本地實際和改造利益平衡需要,將扣除土地收回、收購、征收補償等費用及應計提資金后的出讓收益的一定比例,或土地公開成交價款的一定比例補償給“三舊”用地原權利人。
同時還設置了搬遷獎勵,改造主體按照房屋征收補償方案、搬遷補償安置協議中明確設定的搬遷時限,對改造范圍內按時和提前搬遷的土地、房屋原權利人給予適當獎勵的費用。
聽證會上,絕大部分聽證代表均表示希望《辦法》盡快出臺,通過“三舊”改造推動城鄉高質量發展。省自然資源廳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配合省司法廳,根據聽證會的討論情況對《辦法》做進一步完善,爭取盡快印發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