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運28日開啟。廣東交警預計,我省節前出行高峰出現在2月4日至5日(臘月二十三、二十四前后),節后返程高峰出現在2月18日至22日(正月初七至十一)。為實現“平安春運、智慧春運、暢順春運、暖心春運”目標,全省公安機關制定實施“保安全保暢通保服務”31項措施,為人民群眾安全順利出行、歡度新春佳節創造良好條件。
交通出行形勢預計呈現3大特點
廣東交警根據近3年春運期間數據統計和互聯網地圖出行大數據預計,節前出行高峰出現在2月4日至5日(臘月二十三、二十四前后),省際出行車流峰值一般會提前1—2天出現,廣州、深圳、東莞、佛山等城市出城方向車流密集。
我省節后返程高峰出現在2月18日至22日(正月初七至十一),其次為元宵節后的2月27日—28日(正月十六至十七)。
據廣東交警消息,今年我省交通出行形勢預計呈現3大特點。
“一方面,我們預計自駕出行造成的管理壓力將有所上升,受疫情影響,部分群眾選擇‘原地過年’,部分群眾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改為自駕小汽車出行,省內、大城市內短途出行將更為集中。”省公安廳交管局副局長胡平說。另一方面,預計節后疏堵保暢壓力更大,“相對節前學校分批放假、工廠提前放假的錯峰出行特點,節后群眾集中返程,道路擁堵程度將略高于節前。”
珠三角周邊高速公路擁堵聚集,春運期間往返珠三角地區客貨運輸需求旺盛,高峰時段珠三角與粵東西北地區主要通道將現擁堵緩行。
363名客運司機禁止參加春運
據了解,為做好今年春運交通安保工作,廣東公安機關研究部署8個方面工作,制定實施“保安全保暢通保服務”31項措施。
在預防春運期間的交通安全風險方面,廣東各地交警部門對各類源頭隱患進行了排查清理,對于轄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負同等以上責任、交通違法記滿12分、酒駕、毒駕、超員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12個月內有3次以上超速違法記錄等7類情形的客運駕駛人,交警部門正督促客運企業不得安排參加春運。經排查,達到以上標準的共363人。
據悉,對于轄區逾期未檢驗、逾期未報廢、多次違法未處理的旅游客運、公路客運和“營轉非”大客車等隱患車輛,交警部門也逐一見人、見車、建立臺賬,落實抄告、通報和聯合約談、安全大檢查等規定動作,督促企業消除車輛隱患。
春運期間,廣東各地交警部門將緊緊圍繞農村、城市、公路“三個主戰場”,繼續嚴格開展酒駕醉駕、“三超一疲勞”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加強長途汽車站、火車站、機場、碼頭周邊道路交通疏導和秩序管控,聯合有關部門嚴厲打擊非法營運。
為強化科學疏導,廣東交警部門綜合采取“遠端提示、近端疏導、分流繞行”等措施均衡路網流量,遇有大面積、長時間、跨區域交通擁堵或其他有重大影響的交通事件時,將啟動應急增援預案,及時發布導航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