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據省人社廳消息,2月1日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開始報名,本次省考計劃招錄13708人。
今年都有哪些職位?有哪些注意事項?據了解,本次省考招考對象為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專科畢業以上人員。
其中,國內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1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2021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1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者須于報名首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報考廣州、深圳和其他19個地市以下機關單位職位,也可通過登錄相關地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門戶網站進行查閱。值得注意的是,報考者須按有關目錄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要求,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
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于2021年2月1日前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方可報考,并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出具教育部所屬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參加面試。
基層工作經歷、服務基層項目期限、退役期限以及相關資歷,如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職業)資格證書、從業資格證書、結婚證、居民戶口簿、期滿考核合格證書、退出現役證件等,取得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2月1日。
此外,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在招錄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報考者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報考者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