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的海上風電項目、集中式光伏電站、陸上集中式風電項目需按照不低于發電裝機容量的10%、時長1小時配置新型儲能。《廣東省促進新型儲能電站發展若干措施》(下稱《若干措施》)日前印發,從拓展多元化應用、強化政策支持、健全運營調度機制、規范項目建設管理、強化協調保障等五個方面提出25條措施,促進我省新型儲能電站規模化有序發展,助力將新型儲能產業打造成為我省戰略性支柱產業。
大力鼓勵用戶側儲能發展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指出,新型儲能產業市場廣闊、發展潛力巨大,發展新型儲能電站是提升能源電力系統調節能力、綜合效率、安全保障能力和支撐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的重要舉措,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重要領域。廣東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新型儲能產業發展,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要求充分認識戰略機遇,積極發展、務求實效,將新型儲能產業打造成為我省“制造業當家”的戰略性支柱產業。
在新型儲能電站應用場景拓展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推進新能源發電配建新型儲能,2022年以后新增規劃的海上風電項目以及2023年7月1日以后新增并網的集中式光伏電站和陸上集中式風電項目,按照不低于發電裝機容量的10%、時長1小時配置新型儲能,后續根據電力系統相關安全穩定標準要求、新能源實際并網規模等情況,調整新型儲能配置容量。爭取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發電項目配建新型儲能電站規模100萬千瓦以上,到2027年達到200萬千瓦以上,“十五五”期末達到300萬千瓦以上。
此外,還要規劃引導獨立儲能合理布局,在新能源大規模匯集而消納受限、電力需求波動大、輸電走廊和站址資源緊張等區域規劃布局獨立儲能電站。同時,持續提升火電聯合儲能調節能力,繼續支持火電機組聯合新型儲能電站參與調頻、備用等輔助服務市場交易。大力鼓勵用戶側儲能發展,支持工商業企業、產業園區等配建新型儲能電站。積極推進虛擬電廠建設,推動新型儲能電站與工業可控設備負荷、充換電設施、分布式光伏等資源聚合應用,在廣州、深圳等地開展虛擬電廠試點,逐步培育形成百萬千瓦級虛擬電廠響應能力。加強抗災保障新型儲能建設,依托全省堅強局部電網,在沿海強風區的7個地市中心城區和26個縣區中心區規劃建設新型儲能,針對政府、醫院等重要電力用戶建設新型儲能作為應急備用電源。探索打造“風光儲”微電網,結合風電、光伏發電等開發,按需配置新型儲能,打造海島、農村分布式“風光儲”智能微電網。大力推動新型儲能技術創新試點示范。建設省新型儲能制造業創新中心,加快推進產學研用協同示范基地和規模化實證基地建設。促進新型儲能與新型基礎設施共享融合發展,加快推進新型儲能電站與大數據中心、5G基站、數字電網等融合應用,在廣州、深圳等城市探索規模化車網互動。
推進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
《若干措施》提出,在新型儲能電站價格機制、要素保障、金融支持等方面強化政策支持。鼓勵先進產品示范應用,用戶側儲能項目使用產品經認定符合先進優質產品標準規范的,其儲能設施用電電價參照全省蓄冷電價政策執行。完善市場價格機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獨立儲能電站向電網送電的,其相應充電電量不承擔輸配電價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根據電力供需實際情況動態調整峰谷價差,合理設置電力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價格上下限。強化要素保障,優先安排項目用地,簡化規劃選址、環評、節能審查各環節手續。強化金融支持,支持使用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和納入綠色金融支持范圍,鼓勵各地市結合實際給予財政扶持。
對新型儲能電站建設,廣東還將建立激勵機制,對于落實配置儲能電站要求的新能源發電企業,在風光資源競爭性配置、項目立項、項目并網、調度運行、電力輔助服務補償考核等方面予以優先考慮;根據用戶配置儲能容量比例,在實施需求響應時予以適當支持。
在運營方面,推進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按照《廣東省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實施方案》,獨立儲能電站可作為獨立主體參與電力中長期、現貨和輔助服務市場交易;電源側儲能電站聯合發電企業作為整體參與電能量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用戶側儲能電站聯合電力用戶作為整體參與電能量市場和需求響應市場。支持虛擬電廠參與市場化需求響應交易和輔助服務市場。同時建立健全以市場化方式為主的新型儲能電站調度運行機制,由電力調度機構制定新型儲能電站調度運行規程和調用標準,科學調度新型儲能電站。新型儲能電站按照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相關監管要求納入并網主體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