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發布《關于做好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廣東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簡稱“普通高考”)報名工作將于2023年11月1日至10日進行。
普通高考報名包含系統注冊、網上報名和確認報名共3個步驟,其中系統注冊和網上報名的時間為11月1日至10日,確認報名時間為11月6日至10日。報名點一般設置于高中階段學校和市縣招生考試機構,不得在校外培訓機構設置報名點。
擬參加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多類考生須按上述時間報名。包括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高考)考生;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統一考試考生;高職院校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成績錄取考生;高等學校單獨組織考試(含免試)及單獨錄取的保送生、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高水平運動隊(單招)、職教師資、殘障(單招)、消防救援(單招)等類型考生;報考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及中高職貫通三二分段高職學段考生;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錄取并于2024年進入高職階段學習學生。
《通知》要求,各地招生考試機構要積極會同相關單位和部門認真做好考生資格審核工作。對于憑虛假材料報名或通過辦理非正常戶口遷移手續等違規手段獲取廣東高考報名資格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其高考報名、考試及錄取資格。
其中,要嚴格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審核。高考報名前,各地要對轄區內各高中階段學校學籍管理情況進行專項核查,堅決杜絕“在冊不在校、人籍分離”現象。各高中階段學校要嚴格執行教育教學管理規定,認真審核考生的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審核結果由校長簽名確認。
要加強戶籍由外省遷入廣東考生的資格審核工作,嚴防“高考移民”。各地招生考試機構、各中學、各報名點要主動協調公安部門,嚴格審核考生戶籍信息的真實有效性,重點核查高中階段戶籍由外省遷入廣東考生是否符合遷戶政策。
《通知》提出,要做好隨遷子女報考資格審核。各地招生考試機構要積極協調公安、社保、醫保等部門,充分利用網上系統和電子數據進行聯審,簡化審核流程。各高中階段學校可提前組織隨遷子女考生進行材料初核,引導不符合廣東報考條件的學生盡早回戶籍所在地參加高考報名。
同時,要加強考生畢業生身份審核。除報考高校少年班、數學英才班、數學領軍計劃、物理攀登計劃、物理學科卓越人才培養計劃等教育部批準的類型外,嚴禁非應屆畢業班在校學生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