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公布《廣東省景區門票及景區內交通運輸服務價格管理辦法》(簡稱《管理辦法》),規范景區價格行為。
城市休閑公園實行免費開放
根據《管理辦法》,利用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單位、國有文物收藏單位等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門票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上述景區內具有壟斷性且游客普遍需要乘坐的景區內交通運輸服務,收費依法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政府指導價采取價格上限管理方式,允許景區經營管理者在不超過政府規定上限價格的范圍內,根據市場供求狀況,依法自主確定具體價格水平。
《管理辦法》明確,制定或調整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景區門票價格,應堅持公益導向,以規范成本構成為核心,按照主要補償景區服務和生態環境保護合理成本并適當反映景區價值的原則,統籌考慮功能定位、服務質量、投資規模、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分類核定。
對需保護性開放的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門票價格應按照有利于景區資源保護和適度開放的原則核定。
除文物建筑及遺址類博物館外,各級文化、文物部門歸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館、紀念館等,列入愛國主義教育示范基地的景區和以愛國主義教育為目的舉行的各種展覽應向社會免費開放。
與居民日常生活關系密切的城市休閑公園應充分體現公益性,實行免費開放。暫不具備免費開放條件的,應從低核定門票價格,并規定實行免費開放的具體時間。
鼓勵景區設置門票促銷價
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景區門票原則上實行一票制。對景區內必須實行重點保護性開放的特殊參觀點,確需單獨設置門票的,應從嚴審批,由具有定價權限的發展改革部門制定門票價格。
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景區內舉辦的各種臨時展覽(活動)原則上應當免費。確有游覽價值且投入較大的,可以單獨設置門票,由具有定價權限的發展改革部門制定臨時價格。
季節性較強的景區可分別制定淡旺季門票價格,淡旺季票價應保持合理比價關系,引導客流均衡分布。不同景區的門票或者同一景區內不同景點的門票合并出售的,合并后的價格不得高于各單項門票的價格之和,并保留各單項門票的銷售。設置多日(次)有效門票的景區,應保留單日門票,分別制定價格并保持合理比價關系。
景區內的核心游覽項目因故暫停向旅游者開放或者停止提供服務的,應當公示并相應減少收費。
《管理辦法》明確,鼓勵景區設置門票促銷價、免費開放日,引導錯峰旅游消費。
《管理辦法》明確,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景區不得將門票、運輸及游覽服務、保險等捆綁銷售,不得在門票外加價或強制代收其他任何費用,不得對旅游者強制或變相強制服務并收費,不得以各種理由區別對待本地與外地旅游者、境內與境外旅游者,設置不同門票價格或給予不同優惠政策。
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景區門票及景區內交通運輸服務價格,景區經營管理者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系等因素自主確定,為旅游者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
《管理辦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