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上半年環保執法罰沒金額約2.64億
按日處罰等新執法手段運用大幅上升
“按日計罰案件,2015年上半年才6宗,今年上半年增加到27宗,同比增長350%。”筆者25日從廣東省環保廳獲悉,今年上半年環保執法進一步強化,全省按新《環保法》及配套辦法實施的各項環保執法數據同比大幅增長。1—6月,全省實施按日計罰案件27宗,查封扣押案件655宗,限產停產案件184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81宗,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149宗,查處違法違規建設項目4671個,分別是2015年上半年相應數據的450%、227.87%、353.85%、202.5%、136.70%、133.81%。
據介紹,《環境保護法》及配套辦法實施以來,我省各級環保部門積極宣貫落實,嚴格執法,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據統計,今年前6個月,全省出動環境執法人員413429人次,檢查企業171732家,立案總數7007宗,罰沒金額約2.64億元。
按地市劃分,廣州、深圳、東莞、揭陽部分單項數據排名靠前。廣州上半年按日計罰案件8宗、查封扣押案件239宗,均約占全省的三分之一。其中,廣州市南沙區環保局對廣州梅山熱電廠有限公司違法排污拒不整改的行為實施了按日連續處罰,共計罰款549萬元,成為新環保法實施以來廣東處罰金額最高的環境行政處罰案件,被環保部評為典型案例全國通報學習。
“罰款、拘留都不是執法的最終目的。”省環境執法人員介紹,通過典型環境違法警示案例,教育一片,自覺守法,最終推動共同保護環境、提升環境質量才是執法的歸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