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筆者從省國土資源廳獲悉,用地報批、用地預審、“三舊”改造等18項省級國土資源行政職權調整實施和交接工作已全部完成,用地報批等相關審批事項比之前提速30%以上。
省國土資源廳實行并聯審批,將林地、社保與用地報批脫鉤解綁,不再互為前置條件,大大提升了用地報批速度。統一使用省基礎地理信息平臺和“報件寶”審查系統,推進建設全省統一的審批系統,實現全流程在線審批。
為確保“放管服”改革后各項管理規范有序,各地市能夠“接得住、管得好”,省國土資源廳依法與職權承接單位簽訂委托協議和承諾書,細化委托事項,劃分責任范圍,明確下放事項由承接單位承擔實施該行政行為所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委托事項由委托行政機關依法承擔受托行政機關在委托權限范圍內實施行政行為所產生的法律責任。推動建立事中事后監管和責任追究機制,部署開展對委托下放審批職權事項檢查和評估工作,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密切把控權力運行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