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下午,省長馬興瑞主持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傳達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及省委常委會會議相關精神,研究部署有關工作。
會議強調,要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切實增強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要按照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的部署和省委的要求,抓緊研究出臺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和各地具體方案,明確全省各地市的行動目標和分年度進度目標,狠抓落實,確保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在廣東落地生根、開花結果,努力實現南粵大地天更藍、地更綠、水更清、環境更優美。要突出重點,集中優勢兵力打好空氣、水、土壤污染防治領域的標志性重大戰役,采取有力措施認真抓好固體廢物、危險廢物處理工作,攻克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要強化部門聯動協作,落實部門責任,加快形成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強化污染源頭防治,倒逼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農業投入結構調整,推動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深入開展新一輪綠化廣東大行動,加強生態保護修復,優化生態安全屏障體系。全面配合做好迎接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回頭看”,深入開展省級環保督察,實現21個地級以上市全覆蓋,切實加強督察督辦和考核問責,加大環保執法力度,以釘釘子精神推動污染防治攻堅戰各項工作落實。
會議強調,要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關于在湖泊實施湖長制的指導意見》要求,進一步加強我省湖泊管理保護工作。要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以保護水資源、保障水安全、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為主要任務,在全省全面推行湖長制,建立健全湖長體系,明確界定湖長職責,全面落實主要任務,切實強化保障措施,為加強湖泊管理、改善湖泊生態環境、維護湖泊健康生命、實現湖泊功能永續利用提供制度保障。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關于在全省湖泊實施湖長制的意見》,決定經修改后提交省委常委會會議審議。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