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省長馬興瑞主持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修訂《廣東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
會議強調,《省政府工作規則》是省政府依法行政、開展各項工作的重要依據和規范性文件,要根據中央最新要求和我省工作發展需要及時進行修訂完善。修訂《省政府工作規則》要充分體現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持和加強黨對政府工作的全面領導;體現中央對政府工作作出的最新決策部署和要求;體現新修訂的《國務院工作規則》有關精神;體現近年來政府工作新的發展理念和我省最新改革精神及成果。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新修訂的《省政府工作規則》,從指導思想和準則、組成人員職責、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堅持依法行政、實行科學民主決策、推進政務公開、健全監督制度、會議制度、公文審批、工作紀律、廉政和作風建設等方面對省政府工作作了全面規范。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