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州市河長辦消息,《廣州市2020年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要點》(以下簡稱《要點》)近日印發,提出加強河長辦機構和隊伍建設、加快推進河湖警長制實施、推進河涌、暗渠兩岸違法建設整治等24項重點任務,今年全市河湖要基本實現河暢、水清、堤固、岸綠、景美的工作目標。
要點一:確保河長制工作長期有效運行 加快推進河湖警長制實施
《要點》明確,要將建立健全河長制運行機制、全面推進源頭污染治理工作、大力提升污水收集處理效能、全面提升水環境質量等幾大方面作為2020年河湖長制工作重點任務。
加強河長辦機構和隊伍建設。貫徹省全面推動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精神,盡快推動落實河長辦的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加強各級河長辦的力量配備。在區、街道河長辦設置專職工作人員,確保河長制工作長期有效運行;將借調人員的抽調時間由1年延至2年,減輕人員頻繁輪換對工作造成的不利影響,保持隊伍相對穩定。
加快推進河湖警長制實施。認真貫徹落實《廣州市公安局關于全面推行落實“河湖警長制”的實施意見》,推動河長和河湖警長的無縫對接,依法打擊破壞河湖環境、影響社會公共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的涉水違法犯罪行為,切實發揮公安機關在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生態工作中的作用,為水環境治理工作保駕護航。
要點二:推進河涌、暗渠兩岸違法建設整治
推進河涌、暗渠兩岸違法建設整治。將涉水違法建設整治工作向縱深推進,深入排查河涌及一二級支涌兩岸6米范圍內的建構筑物,逐一摸清權屬單位,理清違建數量,提出整改措施,建立管理臺賬。對于有產權(含產權不全)但影響污水管網鋪設或河道行洪的建構筑物,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拆遷安置工作。
擴大“散亂污”場所整治成效。將完成整治提升的“散亂污”場所納入“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對企業環保配套設施不全的情況,責令企業限期改正,構成違法行為的依法進行查處。持續開展全市考核斷面流域范圍內工業企業、村級工業園排查整治工作,對“散亂污”工業企業加強常態化治理,發現一宗、整治一宗,2020年底前完成175個鎮街任務驗收。
要點三:建成6座污水處理廠 新增1000公里以上污水管網
推進城市生活污水處理能力提升。進一步優化城鄉污水處理設施布局,推進大觀凈水廠、大沙地污水廠二期等17座污水廠的新擴建工作,到2020年建成6座污水處理廠,新增1000公里以上污水管網,新增污水處理能力101萬噸/日。同步開展已建污水處理廠的提標改造工作,按時完成國家、省的有關考核任務。
要點四:2成建成區達到海綿城市要求 建300公里以上碧道
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因地制宜建設雨水花園、蓄水池、濕地公園、下沉式綠地等雨水滯留設施,提高中心城區防御暴雨能力。促進水資源循環利用,鼓勵單位、社區和居民家庭安裝雨水收集裝置;大力推廣應用透水鋪裝,到2020年底,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
高質量規劃建設廣州千里碧道。盡快修改完善廣州市碧道建設實施方案,按程序上報市政府審批并印發。2020年全市計劃建設300公里以上碧道,重點推進從化流溪河、海珠環島路、天河臨江大道等58公里碧道示范段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