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態環境局近日發布《致排污企業的一封信》,信中說,實施排污許可制是黨中央、國務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重大決策部署,2020年深圳要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
信中說,排污許可證是企業守法、部門執法、社會監督的重要依據。目前,深圳市4月底前已完成電池、家具等33個行業的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頓工作,核發排污許可證187家,下達排污限期整改通知書39家,排污登記1384家。根據國家部署,剩余87個行業和4個通用工序的發證登記工作需在9月底前全部完成。新建排污單位應在啟動生產設施或者實際排污之前,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或進行排污登記。
信中說,依法申領、按證排污是排污單位的法定義務。各單位應自覺遵守排污許可相關規定,對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確定排污許可管理類別,在國家規定的時限內,登錄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辦理排污許可證申領或進行排污登記。希望各單位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主動落實排污許可管理要求,履行好防治污染的主體責任,共同為保護生態環境、建設美麗深圳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