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東省財政廳消息,日前,廣東下達2020年生態保護區財政補償轉移支付資金73.7億元,補償規模實現2017—2020年年均增長40%。同時,完善生態保護補償負面評價懲罰機制,倒逼各地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力度。
今年,廣東省多渠道籌集資金,加大生態補償力度。在資金分配上,堅持“誰保護、誰得益,誰改善多、誰得益多”的原則,將生態保護補償與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結果和生態環境質量狀況指數掛鉤,加大對生態建設成效好地區的傾斜支持。生態保護成效前10的地區,縣均補助達1.8億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2倍。
同時,廣東完善生態保護補償負面評價懲罰機制,對生態環境質量變差、治理環境污染不力及發生重大環境污染的地區,相應扣減轉移支付資金,增強制度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