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統計局聯合印發《深圳市2021年度生態產品總值(GEP)核算報告》(下稱“核算報告”)。
核算報告顯示,深圳市2021年度GEP為1363.87億元,單位面積GEP為0.68億元/平方公里,2020年度GEP修訂為1350.37億元,深圳2021年度GEP相比2020年增長1.0%。其中,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最高,為676.81億元,占GEP比重為49.63%;文化旅游服務價值次之,為674.44億元,占GEP比重為49.45%;物質產品價值為12.61億元,占GEP比重為0.92%。調節服務和文化旅游服務是深圳生態系統提供的主要服務功能。
據了解,2021年度GEP核算工作按照深圳市GEP“1+3”核算制度的相關要求開展。由于2022年4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統計局聯合印發了《生態產品總值核算規范(試行)》,因而本年度GEP核算在工作流程上增加了與國家標準銜接和對2020年度核算結果修訂的環節。
相較修訂后的2020年結果,2021年度深圳市GEP核算結果總體呈現1%的增長。從生態產品構成來看,占比很大的文化旅游服務價值增長3.9%,調節服務價值下降1.8%,占比很小的物質產品價值增長6.0%。
從不同生態產品供給來源看,2021年,森林生態系統各類生態產品價值為320.57億元,占全市GEP的比重為23.5%;農田生態系統各類生態產品價值為22.97億元,占全市GEP的比重為1.7%;濕地生態系統各類生態產品價值為339.84億元,占全市GEP的比重為24.9%;城市生態系統各類生態產品價值為680.49億元,占全市GEP的比重為49.9%。
核算結果中城市生態系統提供生態產品價值占比居第一,反映出深圳高度城市化的社會經濟發展特征和較高的人居生態環境保障水平;濕地和森林生態系統提供的生態產品價值占比分列第二、第三,反映出深圳作為華南丘陵地區的自然生態系統本底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