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工作7月1日正式啟動。26日,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并通報,《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及實施細則7月1日正式實施,全市172個街(鎮)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的積分制服務管理受理窗口將同時接受積分制服務申報,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也將同步開放。發布會還透露,今年廣州積分入戶名額將增至7000個。
構建來穗人員憑積分享受公共服務模式
根據《規定》及實施細則,廣州創設了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1+N”制度框架,將現在由各單位分別實施的積分制入戶、積分制入學、積分制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及其他權益和公共服務統籌起來,統一制度框架,使用同一積分指標體系、統一操作流程。
在此框架下,廣州構建了來穗人員憑積分享受公共服務的模式,設計了包括基礎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3部分積分指標體系,較客觀公正地依個人條件和社會貢獻進行積分,在公共資源相對緊缺的領域,實行積分與公共服務掛鉤。
其中,基礎指標包括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就業、文化程度和年齡,目的是體現在穗居住時間越長積分越高的政策導向,引導實施中心城區“抽疏”戰略,吸引和留住具有發展潛力的青年人才。加分指標包括技術能力、創新創業、急需工種或職業資格、服務行業、社會服務和公益、納稅情況、表彰獎勵,目的是引進廣州先進制造業急需的技能人才,鼓勵人才在穗創業。減分指標包括信用情況、違法違規與刑事犯罪記錄,目的是弘揚正能量,體現誠信守法的政策導向。
最終積分可根據實際進行調整
“這一舉措開創全國超大城市外來人口服務管理之先河,為其他城市開展外來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提供了寶貴的廣州經驗。”廣州市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介紹,通過制訂科學的積分指標體系,按個人自愿和屬地申辦的原則,將個人條件和社會貢獻情況換算成積分,再將積分與公共服務掛鉤,按積分高低享受公共服務,從而達到提升來穗人員服務管理水平、促進來穗人員市民化、保障來穗人員合法權益的目的。
7月1日起,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將上線。來穗人員可隨時登錄系統,填寫申報信息并上傳有效的身份證明、有效期內的《廣東省居住證》及其他能夠證明本人計分的相關材料,待預審通過后前往居住地積分制受理窗口提交材料。
來穗人員最終積分由各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部門認定,并可根據實際進行動態調整、定期調整和申請調整。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相關負責人提醒,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為基礎性常態化工作,如需申請辦理積分制入戶、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入住公共租賃住房等特定基本公共服務的來穗人員,可留意各職能部門另行制定的申請條件、流程、材料等相關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申報,申請時間先后對積分最終認定沒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