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廣州市停車場條例》(下稱《條例》)將正式實施。記者28日從廣州市交委獲悉,廣州市城市道路臨時泊位將逐步實行政府直接監管,由廣州市交委接管的中心六區道路泊位目前繼續暫停收費供車輛停放。同時,廣州市有關部門正按照相關規劃推進泊位施劃、道路泊位使用費標準制定工作,未來將恢復收費并將收取費用全額上繳財政。
根據《條例》規定,從10月1日起,廣州市城市道路泊位逐步實行政府直接監管。其中,中心六區(指越秀區、荔灣區、天河區、白云區、海珠區、黃埔區)的城市道路泊位由廣州市交委負責管理,外圍五區的城市道路泊位由屬地區交通部門進行管理。
據了解,廣州市交委已委托廣州市市政設施收費處承擔中心六區城市道路臨時泊位的日常巡查、監管工作,按照《條例》賦予職責查處違規損壞泊位設施、占用泊位或者設置障礙妨礙他人停車等問題,維護正常停車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