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養老金要漲了!近日,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深圳市財委公布《關于調整完善深圳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等待遇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送出多個“民生禮包”。
每月最高提高到420元
根據《通知》,深圳進一步提高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即從2018年1月1日起,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具有本市戶籍不滿8周年的,基礎養老金由原來的每月240元提高到280元;自其具有本市戶籍滿8周年的次月起,基礎養老金由原來的每月360元提高到420元;參保人繳費15年以上的,參保繳費每增加1年,每月加發3元基礎養老金。所需費用除中央財政補貼外,其余部分由市、區財政各承擔一半。
深圳還將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和精神智力殘疾人等困難群體納入本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扶貧范圍。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由深圳市、區財政按最低繳費標準代繳全額養老保險費,所需費用由市、區財政各承擔一半。
《通知》還指出,對于深圳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死亡的,發放一次性喪葬補助費5000元,所需費用由市、區財政各承擔一半。市、區財政共同承擔的補貼,先由市財政統一補貼,再由市、區財政結算。
參保人按時繳費可獲補貼
此外,《通知》還進一步明確了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范圍和繳費標準。對按時繳費的參保人,政府在其個人繳費的基礎上加以補貼。其中:個人繳費120元的,補貼30元;個人繳費240元的,補貼40元;個人繳費360元的,補貼50元;個人繳費480元的,補貼60元;個人繳費600元的,補貼70元;個人繳費960元的,補貼80元;個人繳費1200元的,補貼90元;個人繳費1800元的,補貼100元;個人繳費2400元的,補貼110元;個人繳費3600元的,補貼120元。
值得一提的是,參保人未按此規定按時繳費、事后補繳的,政府對補繳部分不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