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記者從東莞濱海灣新區、東莞港管委會獲悉,虎門港綜合保稅區正式獲得國務院批復。這是東莞首個綜合保稅區,也是東莞市正式獲批的第二個國家級開發區。
經過省、市積極開展對口協調和爭取工作,虎門港綜合保稅區順利通過國家10部委聯審,今年10月,國務院下發《國務院關于同意設立東莞虎門港綜合保稅區的批復》(國函﹝2018﹞124號),標志著虎門港綜合保稅區申報工作取得圓滿成功。
虎門港綜合保稅區選址東莞港西大坦商貿主港區后方,由東莞保稅物流中心(B型)升級而來。該中心于2008年12月批復設立,2010年5月正式封關運作,是首批獲批的17家保稅物流中心之一。根據國務院批復,虎門港綜合保稅區規劃面積2.237平方公里,四至范圍:東至廣深沿江高速、南至進港南路、西至港口大道、北至進港中路。獲批后,東莞虎門港綜合保稅區享受現行綜合保稅區相關稅收和外匯管理政策。主要稅收政策為:除法律、法規和現行政策另有規定外,境外貨物入區保稅或免稅;貨物出區進入境內區外銷售按貨物進口的有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并按貨物實際狀態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