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籌措更多的保障房滿足市民安居需求?3月27日,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發布《深圳市城中村(舊村)綜合整治總體規劃(2019—2025)》(以下簡稱《規劃》),提出一項創新舉措——將允許政府對城中村綜合整治分區內產權手續不完善但經濟關系已理順的城中村居住用地進行統租并實施綜合整治類更新,納入政策性住房保障體系進行統籌管理。
2018年,深圳市政府啟動新一輪住房改革,提出2018—2035年將新增建設籌集各類住房共170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總量不少于100萬套。2018—2020年建設籌集各類住房42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不少于25萬套。在深圳存量土地空間有限的條件下,如何籌措如此數量龐大的保障房,成為一個難題。
此次出臺的《規劃》既是對深圳今后6年內城中村改造和綜合整治的重要指導,也是一個完善深圳保障房籌措機制的破題之策?!兑巹潯分袑iT在涉及綜合整治類城中村的規劃化租賃改造方面,提出滿足條件的可納入政策性住房保障體系。經政府統租后實施綜合整治類更新的城中村居住用房納入政策性住房保障體系,進行統籌管理。
在如何將城中村住房納入政策性住房保障體系的具體實施方面,《規劃》提出,將由深圳市住建部門牽頭,修訂完善深圳市房地產市場監管辦法,允許政府對城中村綜合整治分區內產權手續不完善但經濟關系已理順的城中村居住用地進行統租并實施綜合整治類更新,以及納入政策性住房保障體系進行統籌管理。另外,深圳市住建部門還將牽頭制定通過規?;赓U將部分城中村綜合整治房源納入政策性住房保障體系的指導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