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及港澳居民在廣州南沙購買商品房將獲得進一步便利。12月13日下午,南沙區發布《關于進一步便利人才及港澳居民購買商品房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根據《通知》,認定持有廣州市人才綠卡、廣州南沙人才卡A卡和B卡等的高端人才,可在南沙區范圍內享受廣州市戶籍居民購買商品房同等待遇。
在南沙區工作、學習,并符合四個條件之一的人才,在南沙區范圍內購買首套商品房不受戶籍、社保和個稅繳存限制(在廣州市內已購有首套商品房的除外),這四個條件分別是: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具有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具有可聘任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執業資格。
此外,港澳居民在南沙區范圍內購買商品房享受與廣州市戶籍居民同等待遇。
該文件由廣州市南沙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南沙區分局、廣州市南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南沙開發區(自貿區南沙片區)人才發展局四部門聯合印發。
《通知》顯示,此舉是為了加快建設粵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區和國際化人才特區,不斷優化營商環境,加快推動人才、產業集聚,提高南沙區人才及港澳居民住房保障的精準性、實效性,便利人才及港澳居民購買符合實際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具體操作指南將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