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發布《關于對內地輸澳勞務人員經珠澳口岸入境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通告》,自5月11日6時起,對經常居住地為珠海的持有珠海市居民身份證,或珠海市居住證的內地輸澳勞務人員,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人員入境需遵循相關規定。
通關人員在入境前,需向中資(澳門)職業介紹所協會進行信息登記報備,納入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名單。未納入名單的,入境后將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同時,需提前到珠澳兩地認可的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核酸檢測。過關前24小時內,可通過微信掃碼或搜索“海關旅客指尖服務”小程序提前填寫出/入境健康申明卡,入境前采用電子申報方式進行健康申報。
入境時,通關人員須攜帶外地雇員身份認別證、珠海市居民身份證或珠海居住證。同時,需具有其中一種核酸檢測證明材料,包括珠澳兩地有資質機構出具的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或采樣證明,或粵康碼、澳康碼顯示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或核酸檢測采樣證明。
入境后,須保持通訊暢通,并主動向目的地社區報備,積極配合社區做好健康管理服務工作。對于拒不配合的內地輸澳勞務人員,將取消其暫不實施集中醫學觀察的資格。此外,須保持在廣東省內活動,如入境人員不再返回澳門,入境14天后方可離開廣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