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據佛山公安交警部門消息,佛山市交通違法舉報平臺已經上線五個多月。自2月1日上線運行以來,截至7月3日,平臺共接到667人舉報交通違法行為線索2153宗。
其中,舉報排名前五名的違法行為依次為機動車逆向行駛657宗;機動車非緊急情況在應急車道行駛或停車的553宗;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穿插、加塞等候車輛480宗;機動車跨越道路中心雙黃實線掉頭119宗;機動車未禮讓正通過人行橫道行人69宗。
獎勵標準
舉報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經查證屬實的,按相應標準予以獎勵:
1.常見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每宗獎勵20元:
(1)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穿插、加塞等候車輛的;
(2)機動車未禮讓正通過人行橫道行人的;
(3)客運車輛在高速公路上下客的;
(4)機動車非緊急情況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行駛或停車的;
(5)機動車逆向行駛的;
(6)機動車跨越道路中心雙黃實線掉頭的;
(7)駕駛機動車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8)駕駛人、乘車人向車外拋灑物品的;
2.重點交通違法行為,每宗獎勵50元:
(9)機動車使用套牌假牌、無證假證,且被查獲的;
(10)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且被查獲的;
(11)吸食、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且被查獲的;
(12)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懸掛機動車號牌,且被查獲的;
(13)公路客運、旅游客運、校車超員,且被查獲的;
(14)交警部門公布的多次違法未處理的車輛,且被查獲的;
3.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每宗獎勵100元:
(15)偽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進行敲詐勒索,經查證屬實,且被查獲的;
(16)在道路上追逐競駛,經查證屬實,且被查獲的;
(17)偽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騙取保險賠償,經查證屬實,且被查獲的;
(18)盜、賣駕駛證記分,經查證屬實,且被查獲的;
(19)“營轉非”大客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且被查獲或移交相關部門后續處理的;
(20)涉嫌制造、售賣偽造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駕駛證的窩點,經查證屬實,且被查獲的。
4.舉報上述交通違法行為,每人每月獎勵總金額不超過500元。
5.對其它嚴重交通安全隱患和交通違法行為的舉報,視情況給予獎勵。具體項目及獎勵標準,由交警支隊確定并對外發布后實施。
舉報要求
舉報的材料線索應當合法真實有效,并符合下列要求:
1.收集的方式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并遵守安全文明駕駛規范;
2.圖片、視頻資料要能清晰、準確、完整、客觀地記錄交通違法的時間、地點、車輛類型、號牌、外觀特征、違法地所處位置以及交通違法行為全過程,能夠基本認定交通違法事實;3材料線索需完整反映涉嫌交通違法車輛在不同時間不同位置的行駛軌跡,圖片資料需不少于3張,視頻資料長度一般不超過30秒,大小不超過50MB;
4.材料線索應為原始材料,不可進行合成等手法改變原貌;
5.使用行車記錄儀收集材料線索應提前打開時間功能,并校準時間;
6.材料線索應當于違法事實發生后2日內,通過舉報中心官方途徑提交;
7.其他法律法規規范有要求的,符合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