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七旬,已照顧生活無法自理的腦癱孩子40多年,萬一有天我先走了,孩子該怎么辦……”這是不少身心障礙者家庭面臨的困境,這一狀況在深圳將得到改善。
近日,深圳市殘疾人聯合會、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關于促進身心障礙者信托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10月1日起將率先為身心障礙者創設“財產管理+公益”信托服務制度和服務,打造“弱有眾扶”社會治理體系。
據國際衛生組織統計,殘疾人占全球人口的比例約15%,特別是心智障礙者的特殊性,往往給其家庭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公益信托制度則可讓身心障礙者的父母、監護人或其他組織,將特定的家庭或社會資產委托給有信托資質的法人,由信托公司尋找專業服務機構,為身心障礙者制定個性化服務方案。
“經過兩年來對各類殘障者調查研究,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信托和服務機構等多方已對此達成共識,這既可以讓身心障礙者獲得更好安排,解決生存和終極發展問題,也使委托人能得到‘喘息服務’。”深圳市殘聯黨組書記、理事長侯伊莎說,身心障礙者信托本質仍屬于金融,但《指導意見》創新設立了“財產管理+公益”服務模式,突出殘聯的主導作用,延伸了公益信托服務鏈條。
其中,為破解身心障礙者照料服務和社會服務機構有效對接難題,《指導意見》鼓勵設立第三方中介組織,負責鏈接信托各相關方資源和力量。該中介組織可協助受托人推薦遴選能夠滿足委托人和受益人需求的專業服務機構,并定期對其開展評價考核。
專業服務機構應登記注冊為商事主體或社會組織,并依據信托文件,為受益人提供醫療、康復、特殊教育、就業、托養、養老、文體、基本生活照料、殯葬、遺囑、法律等個性化支持服務。其業務范圍及收費標準將向社會公布,并接受身心障礙者信托各方和社會的監督。
北京大學法學院非營利組織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錦萍認為,身心障礙者公益信托受益者不僅僅是身心障礙者,每個人生命最后的階段可能或出現失能失智情況,“該信托或許將來能復制到老年人的照料中,為無障礙城市建設探索新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