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廣州人社局發布了《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放寬“雙一流”高校大學本科學歷人才入戶社保年限的通知》。根據通知,畢業院校為國家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或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即“雙一流”建設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青年人才在引進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即可入戶,年齡等其他條件不變。
這意味著,擁有“雙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學歷的青年人才入戶不再受社保繳費年限需連續繳納滿6個月的限制。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在職人才仍按此前的“申辦時須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規定執行。
非“雙一流”建設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學歷人才的引進人才入戶的社保要求條件保持不變,仍為“申辦時須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
“雙一流”建設高校的范圍以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改委《關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的通知》公布的“雙一流”建設高校名單為準,共包括一流大學建設高校42所、一流學科建設高校95所。
如“雙一流”建設高校名單有所調整或補充,則以國家最新公布的名單為準。值得注意的是,“雙一流”建設高校,不包括其下屬獨立辦學的各獨立學院。
此前,廣州曾將引進在職人才入戶所需要的連續社保期限要求從12個月縮短至6個月,并修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明確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可辦理引進人才入戶廣州,同時放寬了入戶年齡限制。通過不斷完善政策和優化辦理程序,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人數不斷增長,去年廣州市人社局辦理在職人才引進入戶67679人,同比增長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