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據東莞市發改局消息,《東莞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正式印發。
《管理辦法》以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為起點,明確了資金的支持范圍主要包括研發費用資助、重點實驗室獎勵、首創首用資助、標準引領獎勵、人才引進獎勵、辦公用房租金補貼、優質企業引進獎勵、企業上規模獎勵、關鍵設備投資補助、支持企業上市、企業并購補助等12個方面內容,同時明確了各項支持獎勵的申請單位基本條件。
為有效落實《東莞市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中有關措施,用好東莞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建設專項資金,加快推進全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建設,東莞市發改局結合東莞市實際情況,制定了《東莞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相關工作指引。
專項資金支持范圍
《管理辦法》提出,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十二種用途。
一是研發費用資助。圍繞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醫藥、集成電路、數字經濟等7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實行產業技術攻關“揭榜掛帥”制度,對承擔并完成核心技術突破任務的單位(或聯合體)給予資金支持。
二是重點實驗室獎勵。對獲得國家級或省級認定的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產業創新中心等,給予資金支持;以第一完成單位獲得國家和省科學技術獎等獎項的,給予資金獎勵。
三是首創首用資助。鼓勵企業研發行業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開發首版次軟件、研發創新藥及新型醫療器械。
四是標準引領獎勵。鼓勵企業、機構參與國際、國內及行業標準化活動,對主導制定已公布的國際、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和技術規范的企業、機構予以獎勵。
五是人才引進獎勵。對經認定的高層次創新科研團隊和領軍人才給予創業資助。對進駐基地且在產業發展與科技創新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創新型人才給予獎勵。
六是辦公用房租金補貼。對新入駐企業在基地內租賃自用辦公用房、達到相關標準的,給予租金支持。
七是優質企業引進獎勵。鼓勵引進符合條件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綜合企業投資建設、設立總部等情況給予獎勵。對新引進的戰略性新興產業招商目錄中的優質企業,經認定屬于補鏈強鏈項目的,給予資金獎勵。對成功引進約定目標項目的招商合作機構或引薦人,給予目標項目引進支持。
八是企業上規模獎勵。加強對基地內初創型企業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成長激勵。
九是關鍵設備投資補助。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制造類項目投資關鍵設備。
十是支持企業上市。經市政府認定的基地內上市后備企業,鼓勵其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鼓勵外地上市公司注冊地遷入基地。
十一是企業并購補助。對基地內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進行的非控股并購交易,或經并購重組后落戶基地內的項目給予補助。
十二是總指揮部研究決定予以支持的其他事項。包括臨深新一代電子信息產業基地、銀瓶高端裝備產業基地、松山湖生物醫藥產業基地(石龍鎮聯動拓展區部分)研究制定的需要市一級財政按5:5配套資助的扶持政策;基地內經總指揮部審定,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額外支持的重大項目;基地外屬于基地重點招商產業范圍或符合基地支持發展的7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方向,經總指揮部審定,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的重大項目;市政府決定扶持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