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廣州市租賃住房的房源占比大頭,“城中村”讓這座城市環境更加多元。當前,廣州市部分“城中村”仍存在業態低端,公建配套設施缺乏,消防設施和消防通道不足,社會管理難度大等問題。
為多渠道籌集租賃住房房源,有效提升“城中村”租賃住房品質,近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關于支持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提升“城中村”租賃住房品質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鼓勵通過引導村社集體物業適當改建,完善消防設施,補齊公建配套短板,并引入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運營村社集體物業,推進“城中村”環境品質提升,人居生活配套不斷完善。《指導意見》有效期為5年。
立足“城中村”房屋既有現狀和實際使用狀況,廣州將進一步扶持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發展,多渠道籌集租賃住房房源,針對可租可用面積著力,有效提升“城中村”租賃住房品質。
《指導意見》指出,接下來,廣州市將持續引導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整租運營“城中村”房源,堅持政府引導、村民自愿、企業運營、社會資本參與原則,探索形成“城中村”租賃房源品質提升特色機制。具體將體現在以下方面:一是支持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自主成立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運營租賃房源;二是支持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以入股的形式與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合作運營租賃房源;三是支持引導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將租賃房源委托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運營。
《指導意見》提出,城中村租賃住房品質化提升房屋范圍包括:具有不動產權證、房地產權證等權屬證明,宅基地證或其他房屋合法來源資料;以及在保證合法性基礎上,經區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同意的房屋。
接下來,各住房租賃企業實施“城中村”租賃住房(含既有項目)品質化提升前要制定品質化提升方案。對于新選定的住房品質化提升項目涉及房屋建筑工程的,應根據廣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的要求,辦理施工許可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