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珠海市戶籍遷移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印發,聚焦“產業第一”核心目標,有針對性地放開放寬入戶政策,為珠海產業發展吸引、集聚、留住人才打好基礎。
當前,珠海堅持產業第一、制造業當家,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邁出新的堅實步伐,但在人口方面,卻仍面臨人口體量偏小、人口老齡化顯現、產業人口規模對產業發展的支撐力度不足等問題,亟須加快完善與產業政策相匹配的人口政策體系。
據介紹,此次規定有針對性地放開放寬入戶政策,目的是充分發揮戶籍制度在人口流動方向上的導向效應,優化珠海人口結構、促進人口布局與產業發展、城市格局、鄉村振興相協調相適應。
具體而言,規定分區放寬了合法穩定居住就業落戶條件,將原“五年內在本市連續居住”“五年內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并連續參加社會保險”的“雙五”入戶政策,調整為金灣區、斗門區、高新區實行“雙二”政策,其他區實行“雙二”政策及具有自有房產。
根據規定,同時符合申請遷入日前二年內在珠海連續居住,前二年內在珠海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且合法穩定就業,在珠海無自有房產但現工作單位的登記住所在金灣區、斗門區、高新區,或者在金灣區、斗門區、高新區有自有房產,可入戶金灣區、斗門區、高新區。
此外,規定對珠海市內戶口遷移政策也作出了調整。調整后,因工作單位變動而跨區遷移的,需滿足擬落戶地人才引進條件。規定還明確了舊業主遷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