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廣州市發改委和廣州市交通運輸局印發《關于延長巡游出租車運價政策文件有效期的通知》(以下簡稱《延期通知》)。根據《延期通知》,廣州市巡游車運價實行同城同價,起步價首3公里12元,續租價超過3公里部分,每公里2.6元。
《延期通知》顯示,2018年,廣州市發改委聯合原市交通委員會印發了《關于優化調整巡游出租車運價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文件有效期至2023年5月14日。《通知》已平穩實施近5年。為保障政策銜接,推動巡游出租車行業健康平穩發展,經市政府同意,將《通知》有效期延長1年,同時對不涉及實體內容的個別文字表述、管理部門名稱作必要調整以及刪除已廢止的文件依據,其他內容未作修改。
其中,廣州巡游車運價實行同城同價,起步價:首3公里12元;續租價:超過3公里部分,每公里2.6元;候時費:巡游車營運時速低于10公里,每小時44元;返空費實行階梯附加,15至25公里按照續租價加收20%,25公里以上按續租價加收50%;增設夜間服務費(23:00-次日5:00),按續租價加收30%。
《延期通知》還明確運價與燃料價格聯動機制調整條件、程序與要求等,明確了車用LPG零售價格每變動0.69元/升時,巡游車起步價相應同向變動1元,聯動機制不適用于新能源巡游車等規定。《延期通知》自2023年5月15日起執行,有效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