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扎實有力推進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近日,深圳市出臺《深圳市海洋發展規劃(2023—2035年)》,提出了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的深圳方案。規劃以中央賦予深圳市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重大任務為目標愿景,緊抓國際國內的大變局,旨在構建符合深圳特點的發展愿景、支撐要素及實施路徑,將全面開啟深圳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歷史新篇章。
規劃提出了深圳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分階段目標圖景。近期到2025年,初步建成國際航運中心、海洋戰略新興產業高地,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取得顯著成效。中期到2035年,建成具有競爭力、創新力、影響力的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社會主義海洋強國戰略的城市范例。到2050年,海洋綜合實力及全球影響力達到世界一流水準,成為引領全球價值鏈、共塑海洋命運共同體的海洋城市發展典范。
規劃還緊貼深圳海洋發展特點,提出了六大海洋發展策略和實施框架以及空間、管理保障措施建議:
一是從國際航運網絡出發,深圳應高標準建設國際航運中心,促進港航業多元化綜合發展,實現港口運作智能化、港航管理智慧化,構建具備國際影響力的海洋金融服務體系。
二是從引領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出發,詳細梳理了海洋有關產業、技術等核心要素,結合深圳優勢產業基礎,聚焦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引導產業下海發展,加速培育和壯大海洋新興產業。
三是從踐行綠色發展維度出發,通過能源結構轉型、海洋碳匯標準等研究,探索海洋產業綠色化轉型,促進海洋資源保護與可持續利用,樹立“碳中和”的海洋發展典范。
四是從海洋科技維度出發,準確把握創新驅動、產學研創新鏈條融通、核心技術研發、服務平臺建設等創新核心要素之間的關系。結合全球科技前沿和深圳特色,從促進關鍵技術國產化、強化成果轉化和人才支撐等方面強化海洋科技人才戰略力量。
五是從彰顯海洋城市文化特色出發,激活海洋文化要素及文化場所,引入國際高端海洋文化、體育賽事,彰顯海洋文化,營造繽紛多彩的海洋生活。推動海洋文明意識提升和海洋文化產業化發展。
六是從深圳對外合作維度出發,聚焦對國內外海洋資源的鏈接,抓住深港合作機遇,立足粵港澳大灣區,全面服務海洋強國戰略,爭取國家資源,搭建國際海洋事務和交流平臺,積極尋求對外合作,深度參與全球海洋治理。
同時,規劃為深圳海洋事業的發展提供了空間保障,突出陸海統籌、全域支撐,構建“兩廊四區多點”的總體海洋發展空間格局。深圳市布局11處海洋發展重點片區,形成“功能區—重點片區—海洋產業園區”三級承載的空間格局。構建了海洋發展管理體系,進一步健全了海洋發展機制及標準規范體系,完善了提升海洋公共服務能力等系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