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加快科技創新產業合作基地建設,推動粵港澳科技聯合創新,近日,廣州市南沙區科學技術局發布了《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關于強化港澳科技聯合創新的若干措施(公開征求意見稿)》。
為鼓勵與港澳攜手共建科技創新平臺,措施指出,對每個創新平臺最高給予2億元的資金支持。對獲得認定的粵港澳聯合實驗室給予500萬元一次性資金獎勵。港澳地區國家重點實驗室在南沙區設立分支機構按實際投入1∶1配套最高支持5000萬元。
為加大港澳聯合核心技術攻關,措施指出,將每年安排專項資金設立港澳聯合核心技術攻關項目,每個項目最高支持1000萬元。對南沙與港澳兩地高校、科研院所聯合開展技術攻關項目按照區內高校、科研院所投入的50%,每個項目最高100萬元予以配套,每個申報主體每年不超1000萬元。
對項目、團隊、研發中心等港澳主體落戶均有獎勵措施。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政府部門或港澳、區內機構主辦的創新創業大賽獎勵的港澳項目在南沙區落戶,最高給予100萬元獎勵;對符合條件的港澳企業在南沙設立實體研發中心,按照上一年度研發經費的10%比例,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補助支持;對在南沙區注冊成立1年內營業收入達到100萬元以上的港澳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資金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