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布《關于同意北京市東城區等54地建設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試驗區的通知》,確定北京市東城區等54地為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試驗區(以下簡稱“試驗區”),廣東有三地入選,分別為深圳市、佛山市和中山市。根據《通知》,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試驗區不再保留。
2021年12月,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藥監局正式啟動了上海、浙江、江西、山東、湖南、廣東、四川7省(市)建設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范區。與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范區不同,本次試驗區入選名單覆蓋了全國31個省(區、市),且以省會城市和地級市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