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在全國低碳日主場活動上,生態環境部發布國家深化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名單,深圳脫穎而出。
近年來,深圳秉持減緩與適應并重的理念,積極探索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的新路徑與新模式。在城市規劃中強化頂層設計,出臺了生態環境保護條例、自然災害防治條例等多項創新性地方法規,并將城市氣候風險防范納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
在環境治理方面,以“綠美深圳”為目標,持續改善城市環境。2023年,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高達97.8%,領跑全國超大城市;河流水質穩步提升,城市生態系統質量和氣候調節能力顯著增強。同時,積極推進“山海連城”計劃,建設“鵬城萬里”綠道,打造宜居綠色社區。
為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深圳近50%的市域陸地面積納入禁止開發建設范圍。同時,強化水資源安全保障,全市供水儲備能力提高至60天;提升防洪排澇安全水平,全市整體防洪潮能力達100—200年一遇,內澇防治能力基本達20—50年一遇。地下綜合管廊和海綿城市建設取得顯著進展,城市氣候適應能力有效提升。
深圳還通過創新設備和管理機制,提升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目前已建設國家氣候觀象臺、國家級地面標準氣候觀測站點,形成多層次監測框架。同時,構建完善的應急管理監測預警指揮體系,率先發布氣象災害綜合風險“一張圖兩清單”,為市民提供及時準確的健康保健和防護指南。
面對試點建設新任務,深圳將繼續高位推進國家深化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工作,科學布局,以“新”謀進,打造中國適應氣候變化的深圳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