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廣州、佛山先后出臺樓市調控政策后,中山也于26日清晨出臺限購政策。當天,中山發布了《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規定: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戶籍居民家庭將無購買新房的資格;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若有半年以上社保或個稅的限購一套,2年以上社保或個稅的限購兩套。
《通知》要求,對新建商品房實施限購政策,二手房不限購。
具體而言,對擁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銷售新建商品住房。對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而言,購房之日前已連續繳納半年以上社保或個稅的,允許購買1套新建商品住房。對擁有1套住房、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的,暫停向其銷售新建商品住房。
對于特殊人才,政策有另外規定:屬于規上限上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經認定的市重點招商引資項目企業的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畢業生、中級職稱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人才、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能型人才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企業法人代表簽名的勞動合同及本市社會保險證明的,允許購買1套新建商品住房。
經市人才主管部門同意引進或納入政府管理服務備案的非本市戶籍院士、領軍人才等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出具的證明,允許購買1套新建商品住房;在本市連續工作滿1年以后,允許購買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
同時,對在中山轄區內沒有住房的祖籍中山的華僑及港澳臺同胞家庭,允許購買1套新建商品住房。此外,樓市新政要求實施差別化信貸政策:符合條件的購房者,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因之前中山實行預約備案制度,政策出臺后,一些已經簽訂購房合同但尚未網簽備案的情況該如何處理?記者從中山市住建局獨家獲悉:“本通知出臺前未完成購房合同網簽,但已進行預約網簽申請,或已簽訂認購書、購房合同且能提供交付放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放款)的銀行入賬憑證原件的,仍按原政策執行。”
同時關于戶籍認定標準,住建局表示:“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中只要有一人擁有中山戶籍,即認定為本市戶籍家庭。”關于調控政策的其他解讀將盡快對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