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11月1日了解到,茂名市紀委在全省地級市率先落實“函詢了結”反饋工作制度,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負責地對函詢進行回復作出結論,對采信的及時書面反饋,被反映的干部如實說明且反映不實的予以采信了結。
信任與監督同在,嚴管就是厚愛,函詢了結反饋是實踐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的重要方式,是黨內政治生活形式和內容的創新。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相關規定,適用函詢的問題線索主要有兩類:一類是反映的問題具有一般性,查清了只能給予輕處分或批評教育,或者反映問題不實而予以澄清的線索;另一類是反映的問題籠統,多為道聽途說或主觀臆測、難以查證核實的線索。
茂名市紀委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以對黨的事業和干部高度負責的態度,帶著責任、帶著情懷做好函詢了結反饋工作,讓被反映的干部有機會把問題說清楚,讓襟懷坦白的干部感受組織的信任和溫暖,讓廣大黨員干部在黨內政治生活的熔爐中經受實踐鍛煉,促進標本兼治,當好政治生態“護林員”。
為了避免函詢走形式、走過場,茂名市紀委要求絕不能“一函即了”,要求將年度函詢情況向所在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通報,被函詢對象在班子民主生活會上要就函詢反映的問題向班子其他成員作情況說明,接受班子其他成員監督,對存在問題的需作深刻檢討,真正發揮函詢的作用。今年以來,茂名市紀檢監察機關已作出信訪函詢了結418件,處理苗頭性傾向性問題125件,有效提升了實施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的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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