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的“開車一族”注意啦,今后您的停車收費也許有變化。近日,惠州市政府正式出臺《惠州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了停車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的5種情形、實行市場調節價的4種情況。
惠州明確了可免收停車費的3類情形。進入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設施(不含自動收費停車設施)停車不超過15分鐘的可以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有條件的可適當延長免費時限,具體延長時限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根據實際確定。此外,軍警車輛、實施救助的醫院救護車輛及市政工程搶修車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應當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的車輛,可免收停車費。
酒店物流園等停車費不再是“政府說了算”
相比此前的管理辦法,此次《辦法》縮小了政府定價管理的范圍。將原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商場、娛樂場所、賓館酒店、寫字樓、物流園區、專業市場等配套停車場,居民住宅區的停車場所以及設在城市郊區地段的露天停車場”的停車服務收費改為實行市場調節。
這意味著,這些地方的停車收費具體價格標準不再是“政府說了算”,經營者可依法自主確定收費標準。
此次惠州為何出臺新的管理辦法?記者了解到,一方面,近年來,惠州的小汽車保有量迅猛增長,停車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亂停車、亂收費的問題也逐步顯現。緩解停車難和治理亂停車、亂收費等問題顯得迫在眉睫。
另一方面,去年,廣東省發改委、廣東省住建廳、廣東省交通廳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形成機制。由于政策的變化,2010年6月起施行的《惠州市機動車停放保管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的定價范圍和定價權限等內容已經改變,結合近年來停車服務收費出現的新的問題,惠州對現行的管理辦法進行了重新修訂。
鼓勵對短時停車和新能源車給予優惠
《辦法》明確,實行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管理的機動車停車設施,可按不同區域、不同位置、不同車型、不同時段實施差別化停車服務收費。
如何差別化收費?按照規定,不同區域停車設施,應根據停車供需狀況差異,并考慮公共交通發展水平、交通擁堵狀況、道路路網分布等因素,劃分不同區域,實行級差收費。“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區域可實行較高收費,供需缺口小、矛盾不突出區域可實行低收費。對城市外圍的公共交通換乘樞紐停車設施服務,應當實行低收費。”
《辦法》規定,同一區域停車設施,應區分停車設施所在位置、停車時段、車輛類型等,按照路內明顯高于路外、擁堵時段明顯高于空閑時段的原則,制定差別化服務收費標準。“適當擴大路內、路外停車設施之間的收費標準差距,引導更多使用路外停車設施。對交通場站等場所及周邊配套停車設施服務,鼓勵推行超過一定停放時間累進式加價的階梯式收費。”
惠州還明確提出,鼓勵對短時停車實行收費優惠,鼓勵對新能源汽車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給予適當優惠。
停車場不明碼標價將被查處
明確了政府定價范圍,意味著政府部門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的停車場“撒手不管了”?《辦法》明確,加強停車服務收費市場行為監管,維護市場正常價格秩序。
今后,在停車之前,您可以多留意停車場的收費標價等信息是否規范齊全。
《辦法》強調,提供機動車停放服務的各類經營者,應當按照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停車設施入口處及繳費地點的醒目位置設置標價牌,標明停車設施經營單位、地址、定價主體、收費標準、計費方法、收費依據、服務內容、免費停放時限、投訴舉報電話等,接受社會監督。
如果停車場收費不明碼標價將受到查處。惠州明確,依法查處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政策,違反明碼標價有關規定,在標價之外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實施價格欺詐行為,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方式等行為。
此外,惠州將建立城市停車設施經營者、從業人員信用記錄,納入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并按規定及時在當地政府信用門戶網站上予以公開,建立健全“黑名單”制度,對違法違規等嚴重失信行為實施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逐步建立以誠信為核心的監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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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5類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
1.依法施劃的道路人工或自動停車設施
2.城市公共交通樞紐站及換乘站配套停車設施
3.機場、車站、碼頭、旅游景點(僅限于門票價格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景區、景點)、口岸配套停車設施
4.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公辦學校以及政府投資建設的博物館、圖書館、青少年宮、文化宮、體育館等社會公共(公益)性單位配套停車設施
5.各級人民政府財政性資金、城市建設投資(交通投資)公司建設的室內專業停車設施
這4類實行市場調節價
1.社會資本全額投資的停車設施
2.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建設的停車設施
3.住宅小區的停車設施
4.商場、娛樂場所、賓館酒店、寫字樓、物流園區、專業市場等配套停車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