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廳21日透露,從2018年5月1日起,全省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標準由現行規定最低工資標準的80%,提高到最低工資標準的90%。
失業保險金標準從80%調高至90%后,全省一類地區(廣州)達到1705元/月,增加189元/月;二類地區(珠海、佛山、東莞、中山)達到1359元/月,增加151元/月;三類地區(汕頭、惠州、江門、肇慶)達到1215元/月,增加135元/月;四類地區(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云浮)達到1089元/月;增加121元/月。深圳失業人員每月可領取191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