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省防總各成員單位:
為切實做好2023年我省三防各項工作,進一步強化三防責任落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條例》有關規定,現將我省省、市三防行政責任人和省管水利工程、省十大堤圍、大中型水庫、重點防洪城市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予以通報。請各級三防行政責任人及時上崗到位,切實履行職責,組織落實各項防汛防旱防風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災害風險,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