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廣州市科學技術局官方網站公布了新修訂的《廣州市企業研發經費投入后補助實施方案》(下稱《方案》)。其中明確,廣州將對200萬元及以上研發投入的企業給予最低10萬元,最高2000萬元的獎勵性補助。
《方案》將廣州市有自主研發經費投入和研發活動的企業列為補助對象。這些企業需要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設立、登記、注冊,有研發經費投入和研發活動。此外,企業上一年度研發經費占主營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且研發經費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期結束之日止,已向稅務部門進行納稅申報并享受了稅前加計扣除。接受補助的企業同時應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已納入廣州市研發經費統計的非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企業研發經費投入后補助采取獎勵性后補助一次性撥付經費的方式,由市、區兩級財政根據企業上一年度研發經費支出額度分段定額給予補助。根據《方案》,用于補助的資金來自于市、區兩級財政科技經費,二者各承擔50%補助金額。
不同類型企業上一年度研發經費支出額度的計算依據分為“納入研發經費統計的企業”和“其他企業”兩種。
對于納入研發經費統計的企業,政府將以國家統計部門核定的企業研發經費支出額度作為后補助計算依據。納入研發經費統計的企業類型包括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部分大、中型服務業企業;特級、一級總承包和專業承包建筑業企業。
對于其他企業,政府將以稅務部門提供的企業自行申報享受研發經費稅前加計扣除的數額(截至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期結束之日止)作為后補助計算依據。
補助的標準分為六個等級。企業上一年研發經費支出額高于(含)200萬元、不足500萬元的,補助10萬元;高于(含)500萬元、不足1000萬元的,補助40萬元;高于(含)1000萬元、不足5000萬元的,補助100萬元;高于(含)5000萬元、不足1億元的,補助300萬元;高于(含)1億元、不足5億元的,補助700萬元;高于(含)5億元的,補助2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