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0年穩外資促發展若干措施》日前發布,按照“精準服務”“擴大開放”“穩定經營”“簡政放權”“加強保障”的思路,提出五個方面21條具體措施。其中提出,對年實際使用外資金額超過5000萬美元的外商投資企業新設和超過3000萬美元的增資,獲得省財政獎勵的,給予1:1配套獎勵,最高配套1億元。
在精準服務方面,深圳在提出建立健全企業服務工作機制及外資企業聯系制度的基礎上,強化屬地責任,建立工作臺賬,“一對一”幫助解決企業個性化問題。根據“一個項目對應一個專班”原則,建立重大外資項目服務專班制度。按“一企一策”的要求,落實明確項目跟進主體責任。
在擴大開放方面,深圳側重落實外商投資企業國民待遇。新政強調各部門嚴格落實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實施“非禁即入”。同時落實《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通過對鼓勵類項目的稅收優惠促進制造業等重點領域高質量發展。同時,深圳在服務業領域推進對港澳服務提供者的開放舉措,加快自貿區開放高地建設,進一步發揮自貿區開放先試先行的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將推動內外資一致,公平參與政府采購。具體來說,深圳各區、各部門在政府采購信息發布、供應商條件確定、評標標準等方面,不得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歧視性待遇,不得限定供應商的所有制形式、組織形式、股權結構或者投資者國別,以及產品或服務品牌等。
在穩定經營方面,深圳重點突出通過財政、用地用房、融資、用工等政策,支持外商投資企業穩定發展。
在財政支持方面,新政進一步擴大獎勵受惠面,對年實際使用外資超過500萬美元的外商投資企業新設和增資給予分檔獎勵。按照年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給予外商投資企業新設和增資分檔獎勵,其中年實際使用外資金額500萬—1000萬美元的獎勵100萬元人民幣,年實際使用外資金額1000萬—2000萬美元的獎勵200萬元人民幣,年實際使用外資金額2000萬美元及以上的獎勵250萬元人民幣,單個企業年度獲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250萬元人民幣。對年實際使用外資金額超過5000萬美元的外商投資企業新設和超過3000萬美元的增資,獲得省財政獎勵的,給予1:1配套獎勵,最高配套1億元。深圳還將出臺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政策,對跨國公司在深拓展研發、銷售、貿易、結算、數據等功能設立地區總部的給予支持。
在用地政策方面,新政強調在嚴格執行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的同時,可根據優秀外商投資企業申請,按相關政策供應用地。并且鼓勵各類持有物業主體對外商投資企業加大租金減免力度。深圳還將保障企業供應鏈資金鏈,協調金融機構為外商投資加工貿易企業提供無抵押優惠利率貸款。
在簡政放權方面,深圳重點圍繞推進外資領域“放管服”改革,提高外商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包括全面取消商務部門針對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事項的審批或備案,在工商登記、稅務登記、外匯管理、海關進出口等領域簡化辦理流程。改造完善企業登記系統以及企業信用信息公示,減輕外商企業負擔。商務部門積極利用“互聯網+監管”等大數據手段,精準化、智能化的提升監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