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新聞辦召開的新聞吹風會上獲悉,《粵港合作框架協議》編制工作已經完成,并報經國務院同意,明天將在北京簽署。
省港澳辦負責人表示,為共同落實《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和CEPA,推進粵港緊密合作,去年初,省委書記汪洋、省長黃華華與香港特首曾蔭權舉行了工作會晤,達成了共同研究制訂《粵港合作框架協議》的共識。一年來,在中央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粵港雙方深入調研,積極探討,共同努力,完成了框架協議的編制工作。可以說,框架協議充分匯集了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廣泛凝聚了社會各界的共識。
省港澳辦負責人說,《粵港合作框架協議》是我國內地省份與香港特別行政區之間的一份綜合性合作協議,把《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中關于深化粵港合作的宏觀戰略,轉化為具體政策措施,并為爭取把有關內容納入國家“十二五”規劃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