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廣東省統計局對外發布《2011年建設幸福廣東綜合評價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測算結果顯示,全省各市建設幸福廣東的水平連年提高,發展進程穩中趨快,區域間差距縮小,各方面取得了較大進展。
去年2月,我省發布首份建設幸福廣東綜合評價報告,“首份報告發出后對全省各地市觸動很大,一些地市很快行動起來,查漏補缺,有針對性地采取相應措施,幸福評價指標體系的價值導向和指揮棒作用開始發揮出來。”省統計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亮點一
發展進程
15市綜合指數同比提高
建設幸福廣東水平提升
報告顯示,總體而言,2011年建設幸福廣東指數穩中有升,呈現水平提升、發展加快的特點。
2010-2011年,建設幸福廣東綜合指數珠三角地區從80.89上升到81.90,提升1.01個百分點;粵東西北地區從79.19上升到80.94,提升1.75個百分點。水平指數珠三角地區從72.83上升到75.05,提升2.22個百分點;粵東西北地區從71.99上升到74.32,提升2.33個百分點。發展指數珠三角地區從106.98上升到108.22,升幅提升1.24個百分點;粵東西北地區從104.77上升到107.20,升幅加快2.43個百分點。
“這表明全省各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加大民生投入,積極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集中力量為人民群眾辦好十件民生實事,幸福廣東各項工作取得好成效。”報告負責人、省統計局總統計師邱俊表示。
據了解,“建設幸福廣東評價指標體系”將全省21地市按珠三角和粵東西北分為兩類地區,并分別設置類別指標和差別權重。其中,水平指數和發展指數合成為綜合指數。指標體系共設有10個一級指標和48個二級指標,囊括經濟、政治、社會、文化、教育等多個方面。這均為客觀指標體系,主觀指標體系采取的是問卷調查方式。
亮點二
區域協調
區域、領域間差距縮小
幸福水平趨于靠近
報告指出,2010-2011年建設幸福廣東綜合評價結果區域間、領域間變異系數差異縮小,趨于靠近。
從區域間看,按綜合指數測算,珠三角地區與粵東西北地區變異系數之差從0.5個百分點縮小為0個百分點。按水平指數測算,珠三角地區與粵東西北地區變異系數之差從2.4個百分點縮小為0.2個百分點。按發展指數測算,珠三角地區與粵東西北地區變異系數之差從0.9個百分點縮小為0.3個百分點。“說明2011年建設幸福廣東使區域間的差距有所縮小,有助于區域間均衡發展。”邱俊指出。
從領域間看,2010-2011年珠三角地區與粵東西北地區綜合指數變異系數之差從0.8個百分點縮小為0.2個百分點,水平指數變異系數之差從4.8個百分點縮小為1.0個百分點,發展指數變異系數之差從5.3個百分點縮小為4.0個百分點。這表明,2011年部分落后領域投入加大,使其迅猛發展,領域間差距縮小。
從領域內看,珠三角地區一級指標綜合指數、水平指數變異系數縮小,分別從13.0和17.4縮小為9.5和14.3,其主要原因是辦好十大民生實事使較落后的公用設施、教育和文化大為改觀,說明補齊“短板”指標可以增強各領域趨于協調發展。粵東西北地區一級指標綜合指數、水平指數、發展指數的變異系數均有所降低,分別從12.2、22.2和11.1下降為9.3、15.3和5.1,主要原因是粵東西北地區加大了短板領域投入,社會保障指標提升,縮小與其他指標之間的差距。
亮點三
“短板”補長
倒逼機制發揮作用
落后狀況得到扭轉
從2010-2011年“短板”指標看,落后狀況得到扭轉。
在一級指標水平指數中,珠三角地區公用設施水平指數從52.37提高到59.10,提高6.73個百分點,其主要原因是每萬人擁有城鄉社區服務設施、城市每萬人公交車輛擁有量提高;社會服務水平指數從52.90提高到57.48,提高4.58個百分點,其主要原因是困難群眾救助覆蓋率從21.38%提高到28.65%,每萬人持證社工人數從1.03人提高到1.31人,每萬人行政效能投訴量從0.48件提高到0.61件。
粵東西北地區教育和文化水平指數從51.93提高到58.87,提高6.94個百分點,其主要原因是義務教育規范化學校覆蓋率從27.64%提高到37.19%,每萬人有文化設施從424.08平方米提高到559.58平方米。這說明,珠三角地區和粵東西北地區重視短板建設投入,分別在公用設施、社會服務和教育和文化上抓緊建設,初步扭轉了落后狀況。
在一級指標發展指數中,珠三角地區權益保障和社會保障改變了低速狀態,發展加快。粵東西北地區消費和住房指數從99.71提高到101.54,升幅提高1.83個百分點,其主要原因是城鎮保障性住房任務完成率從90.58%提高到100%.
專家釋疑
排名高低不完全代表幸福水平
“從報告來看,我們很高興地看到,幸福指標評價體系已成為各地發展的‘指揮棒’和價值導向,這表明建設幸福廣東不是一句空口號,各地已在切實行動起來。”省政府參事、省委黨校教授陳鴻宇在接受南方日報記者采訪時指出。
陳鴻宇同時指出,幸福測評報告(分客觀部分和主觀部分)每年發布,給各地市提供參照,有利于激勵和鞭策各地切實推動建設幸福廣東進程。“做得好的,繼續保持和加強;不足的,要加快發展,補上短板。可以一一比照、檢查自己工作。”
“不過要強調的是,地市排名高低不完全代表幸福水平。”陳鴻宇表示,比如,有個地市在某一指標上上升很快,代表該地市在那一年有大的突破,但不代表它過去發展就很好,也可能正是基礎偏弱。
陳鴻宇還特別提到,幸福指標評價體系還在不斷完善中,2011年便進一步規范了統計數據來源、統計口徑和計算方法,對地市排名會有一定影響。“所以,各地市不要太在意座次排名,而應把注意力放到自身發展上來。”
■透視
綜合指數
地市排名變化大
報告照例發布了21市排名:珠三角地區深圳位列第一,惠州、廣州位列第二、第三。粵東西北地區韶關位列第一,云浮、陽江位列第二、第三。
報告表明,深圳綜合指數位列第一的領域有就業和收入、教育和文化、公用設施,惠州綜合指數位列第一的領域有醫療衛生和健康、社會保障、社會安全、人居環境,廣州綜合指數中社會保障、社會服務位列第二。2010-2011年,惠州、深圳綜合指數升幅較大,分別從79.90和80.88提高到84.75和85.39,提高4.85個和4.51個百分點,在珠三角地區中的位次也由此分別上升5位和3位。
韶關綜合指數位列第一的領域有教育和文化、醫療衛生和健康、公用設施,云浮綜合指數位列第一的領域有社會保障,陽江綜合指數位列第一的領域有社會服務。2010-2011年,茂名和韶關綜合指數升幅較大,分別從76.73和80.57上升到81.94和84.91,提高5.21個和4.34個百分點,在粵東西北地區中的位次也由此分別上升7位和3位。
“深圳這次上升至第一位,主要在文化衛生和基礎設施等方面建設力度比較大,特別是2011年把大運會所建的體育設施數據加進來后,改變特別明顯。2010年,廣州排珠三角第一位,當時也有亞運會的促進作用。”邱俊分析說。
■焦點
幸福建設與經濟發展趨協調
幸福指數與人均GDP相關性提高
在去年發布的首份報告中,珠三角出現幸福指數與經濟發展“倒掛”的現象。在2011年,幸福指數與人均GDP相關性提高,這說明,幸福廣東建設與經濟發展趨于同步。
報告表示,將21市的人均GDP與綜合指數、水平指數做對比,綜合指數與人均GDP排序完全一致的約占9.5%,排序差1-3位的占66.7%,排序差4-6位的占9.5%,排序差7-11位的占14.3%;水平指數與人均GDP排序一致的約占14.3%,排序差1-3位的占57.1%,排序差4-6位的占19.0%,排序差7-11位的占9.5%.其中,珠三角地區綜合指數與人均GDP排序差在3名以內的占比,從2010年的88.9%下降至77.8%;水平指數與人均GDP排序差在3名以內的占比,2010年與2011年均為77.8%.
粵東西北地區綜合指數與人均GDP排序差在4名以內的占比,從2010年的66.7%上升至75.0%;水平指數與人均GDP排序差在4名以內的占比,2011年與2010年均為66.7%.總體而言,2011年與2010年相比,珠三角地區綜合指數與人均GDP相關性略有下降,水平指數與人均GDP相關性持平;粵東西北地區綜合指數與人均GDP相關性有所提高,水平指數與人均GDP相關性持平。
從各市綜合指數與人均GDP排序差看,全省有7個市綜合指數超越人均GDP.其中,珠三角地區中的惠州、東莞和江門分別超越5位、2位和1位。粵東西北地區的梅州、云浮、韶關分別超越8位、7位和3位,潮州超越1位。說明上述7市能夠充分挖掘經濟潛力,統籌好幸福廣東建設。
“報告表明,各地已實實在在地行動起來,特別是經濟發展較快的地市,在民生投入、社會建設等方面也在發力,所以幸福指數也隨著經濟發展相應提升起來。”省政府參事、省委黨校教授陳鴻宇指出。
“短板”仍制約幸福水平
肇慶六類指標低于珠三角
在一級指標水平指數中,2011年珠三角地區社會服務、公用設施、醫療衛生和健康,粵東西北地區教育和文化、社會服務、社會保障屬于“短板”指標。珠三角地區社會服務水平指數為57.48,比平均值(73.97)低16.49個百分點;公用設施水平指數為59.10,比平均值低14.87個百分點;醫療衛生和健康水平指數為69.83,比平均值低4.14個百分點。粵東西北地區教育和文化水平指數為58.87,比平均值(73.88)低15.01個百分點;社會服務水平指數為60.72,比平均值低13.16個百分點;社會保障水平指數為67.53,比平均值低6.35個百分點。
在一級指標發展指數中,2011年珠三角地區消費和住房、社會安全、醫療衛生和健康,粵東西北地區消費和住房、權益保障發展速度緩慢。珠三角地區消費和住房發展指數為97.08,比平均值(109.48)低12.40個百分點;社會安全發展指數為101.68,比平均值低7.80個百分點;醫療衛生和健康發展指數為103.63,比平均值低5.85個百分點。粵東西北地區消費和住房發展指數為101.54,比平均值(107.09)低5.55個百分點;權益保障發展指數為102.97,比平均值低4.12個百分點。
從各市一級指標綜合指數與平均值的偏離情況看,珠三角地區肇慶市綜合指數排名居末,其六類一級指標低于珠三角平均水平,特別是公用設施、社會服務、就業和收入,分別低于平均值14.77個、6.93個、6.19個百分點,“短板”指標對綜合指數負面影響較大,直接拉低幸福水平,應當有針對性地補齊“短板”,爭取后來居上。
同時,部分指標還出現下降。從水平指數看,個別指標下降。珠三角地區消費和住房、醫療衛生和健康下降幅度較大。如,消費和住房水平指數從2010年的87.38下降為2011年的75.08,降低12.30個百分點
從發展指數看,珠三角地區教育和文化、社會安全下降幅度大。教育和文化發展指數從2010年的121.78下降為2011年的110.82,升幅降低10.96個百分點。社會安全發展指數從2010年的105.95下降為2011年的101.68,升幅降低4.27個百分點。粵東西北地區教育和文化、社會安全發展指數下降幅度較大。
報告分析,部分指標水平和發展指數下降的原因,一是2011年物價普遍上升,影響到居民消費和住房改善;二是部分市投資公用設施,改善人居環境,如廣州、深圳體育場館和潮汕機場等項目竣工后投入規模成了基數;三是部分市民主法制建設存在薄弱環節,社會環境、社會安全與文明機制、公共正義的要求還有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