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已越來越近。筆者2日從廣東省國土資源廳獲悉,廣東省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方案已經印發,省國土資源廳將設立不動產登記局。而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的通知更透露了不少核心信息:《不動產登記條例》即將頒布,并將建立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所有的不動產審批、交易、登記信息都將集中到這一平臺。
現有不動產權證書繼續有效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將不動產登記提上日程,今年來各項工作更進展迅速。今年3月,不動產登記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第一次會議召開,明確用3年左右時間全面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5月,國土部掛牌成立不動產登記中心。上月,國土部不動產登記中心獲批,承擔不動產登記相關政策、業務、技術等方面的支撐工作。
全國各地也相應成立了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其中,廣東于4月成立了不動產登記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
尤其令人關注的是,《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8月公開征求意見,不動產登記終于揭開神秘面紗。據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最新印發的《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透露,正式的《不動產登記條例》即將頒布。
由于不動產登記包括耕地、草原、林地、海域使用權等的登記,涉及國土、建設、農業、林業、海洋等多個部門,《通知》透露,將建立不動產登記工作省直部門間聯席會議制度,協調相關事宜及研究具體問題。
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牽頭建立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水域灘涂、海域海島等不動產審批、交易和登記信息將全部集中到這一平臺,并在不動產登記、行業管理、交易監管等工作中互通共享。《通知》透露將推動建立不動產登記信息公開查詢系統,方便社會依法查詢。
此外,在不動產登記制度建立和完善進程中,將確保現有各類不動產權證書繼續有效,適時組織地方統一發放新的證書,并逐步替換舊證書。
省國土廳設立不動產登記局
《通知》更明確了廣東省不動產登記的有關職責。
其中,省國土資源廳指導監督全省土地登記、房屋登記、林地登記、草原(含牧草地)登記、海域登記等不動產登記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不動產登記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建立不動產登記制度,制定不動產權屬爭議的調處政策;推進不動產登記信息基礎平臺建設,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省國土資源廳還將會同省林業廳指導地方林權登記等工作;會同省海洋漁業局負責省政府批準項目用海、用島的海域使用權和無居民海島使用權的登記發證等。此外,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協同省國土資源廳指導房屋登記工作,負責建設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省農業廳負責組織、指導農村土地(含耕地、牧草地)承包經營及有關合同管理、流轉規范,調處合同糾紛,協同調處權屬糾紛等。
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后,廣東省將在省國土資源廳設立不動產登記局(加掛地籍管理處牌子),為正處級。同時按照“編隨事轉”原則,分別從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廳、林業廳、海洋漁業局劃轉1名行政編制到省國土資源廳,原承擔不動產登記工作的人員可按“人隨事走”的原則相應劃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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