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首份“準入前國民待遇+負面清單”貿易協議簽署,港澳服務業在粵享“準入前國民待遇”
廣東服務業153部門對港澳開放
明年3月1日起,港澳服務提供者在廣東將可享“準入前國民待遇”。
18日,內地與香港、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簡稱CEPA)在廣東省對港澳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協議(下稱《協議》)正式簽署。
“今天的簽署儀式,是CEPA簽署十年后的一個重要里程碑。”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說,“雙方為了達到‘十二五’規劃期末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邁出重要的一大步。”
從2003年至2013年間,CEPA及其10個《補充協議》陸續簽署,有力地支持了港澳的繁榮發展,進一步推動了內地的改革開放。期間,先后有82項開放措施在廣東先行先試,涵蓋了法律、會計、建筑等26個服務貿易領域及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保護等貿易投資便利化方面。
與過去簽署的CEPA補充協議不同,此次簽署的《協議》僅適用于廣東省,是內地首份以“準入前國民待遇+負面清單”的方式簽署的協議,也是首次采用國際通行分類標準制定負面清單。
根據《協議》,廣東服務業對港澳開放部門將達到153個,占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分類標準160個類別中的95.6%,絕大多數部門以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開放方式予以推進。其中,有58個部門完全實現國民待遇,這意味著港澳資企業進入廣東,將享受和廣東企業同等的待遇。在采用負面清單的134個部門中,保留的限制性措施共132項;采用正面清單擴大開放的部門新增27項開放措施,其中個體工商戶新增開放行業84個,累計開放行業達130個。
專家認為,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衡量標準主要從“廣度”和“深度”兩方面考慮。“廣度”方面,若服務貿易開放部門達到95%,可以認為已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深度”方面,若對港澳投資者實行國民待遇,即可認為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隨著協議的簽署,廣東“2014年底前率先基本實現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的目標順利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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