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廣州市政府官網獲悉,《廣州市海洋功能區劃(2013—2020年)》(以下簡稱《區劃》)已于日前印發。《區劃》提出,廣州將整合現有濱海旅游資源,充分發掘濱海特色歷史文化,豐富濱海旅游文化內涵,在南沙建設具有國際水準的濱海旅游景區。
廣州市海洋功能區劃工作范圍北起廣州港黃埔港區西港界,東至東江北干流增城三櫥口,西至洪奇瀝與中山市交界,南至伶仃洋進口淺灘南端以北的海域。國務院批準的《廣東省海洋功能區劃(2011-2020年)》確定的海岸線,為本次區劃工作岸線。區劃總面積399.92平方公里,包含大陸海岸線約209.9公里。
目前,廣州市用海類型主要有漁業用海、工業用海、交通運輸用海、旅游娛樂用海等4類。根據《市縣級海洋功能區劃編制技術指南》,結合廣州市海域自然條件、開發保護現狀和社會經濟用海需求,廣州市海域共劃定一級類海洋基本功能區4類,分別為港口航運區、旅游休閑娛樂區、海洋保護區和保留區;其中港口航運區、旅游休閑娛樂區、海洋保護區進一步劃分二級類,共劃分6個二級類海洋基本功能區;保留區按地理位置不同,劃分為3個一級類海洋基本功能區。共劃定9個海洋基本功能區,其中海岸基本功能區8個,近海基本功能區1個。
在總體布局方面,《區劃》提出,廣州將以龍穴島港口航運區、南沙港口航運區、黃埔港口航運區為龍頭,發展海上交通運輸、臨港工業和物流業,形成海洋產業集群。廣州還將整合現有濱海旅游資源,充分發掘濱海特色歷史文化,豐富濱海旅游文化內涵,在南沙建設具有國際水準的濱海旅游景區。此外,支持海洋現代服務業及其他新興海洋產業的發展,保護萬頃沙二十一涌以南紅樹林及其鄰近海域海洋生態環境,加強近岸海域綜合整治力度,提升區域可持續發展能力。
《區劃》還提出了具體的實施目標,廣州將增強海域管理調控作用,合理控制圍填海規模,至2020年,廣州市建設用圍填海規模總量控制在475公頃以內。若確因重點項目實施需要,在不突破全省圍填海總量控制規模的前提下,可由省適度調增廣州市圍填海總量控制規模。
同時,保留海域后備空間資源。嚴格控制占用海岸線的開發利用活動,劃定保留區,并實施嚴格的階段性開發限制,為未來發展預留海域空間。至2020年,保留區面積不少于18203公頃,大陸自然岸線保有長度不少于7公里。
在加強海洋環境保護方面,至2020年,近岸海域功能區的海水水質、海洋沉積物質量、海洋生物質量監測達標的功能區面積占實施監測的功能區總面積的比例提高到90%以上,“海洋保護區”基本功能區面積不少于1000公頃。廣州還將針對生態功能退化、環境質量惡化、生物資源衰退、自然景觀受損、利用效率低下等問題,開展海域海岸帶整治修復,改善海洋環境,提升海域景觀和海洋生態功能。至2020年,完成整治和修復海岸線長度不少于1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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