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三部門聯合制定的《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下稱《規定》)公布,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中小學、幼兒園一般不得在校內設置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這一規定引發廣泛關注。
記者走訪廣州的中小學校發現,目前多數小學沒有開設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部分中學在校內開設了小賣部并對銷售食品的種類加強管理。
但也有校長、家長反映,即使校內避免售賣高鹽、高糖及高脂食品,校外出售的此類食品對學生來說仍充滿誘惑。有校長建議,要盡快出臺配套政策明確規定、限制學校小賣部可銷售的食品種類,并對相關違規行為作出明確的懲戒規定。
多數中小學未開設小賣部
在廣州市海珠區后樂園街小學附近有3家小賣部,銷售文具、玩具、小吃等。一到放學時間,常常可以看到三五成群的學生買上辣條、薯片、可樂等,相互分享。小賣部經營人員表示,可樂和熱狗腸是學生最青睞的零食,隔天就需要進貨一次。
高鹽、高糖及高脂食品是不少中小學生的“心頭好”,但也影響著他們的身體健康。《規定》明確,中小學、幼兒園一般不得在校內設置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確有需要設置的,應當依法取得許可,并避免售賣高鹽、高糖及高脂食品。
近日,國家衛健委辦公廳印發的《健康口腔行動方案(2019—2025年)》也提出,要開展“減糖”專項行動,結合健康校園建設,中小學校及托幼機構限制銷售高糖飲料和零食,食堂減少含糖飲料和高糖食品供應。
記者走訪了解到,廣州市多數中小學如廣州市協和中學、海珠區曉港東馬路小學、天河區華融小學、華南師范大學附屬廣州大學城小學等,都沒有開設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
事實上,早在2015年11月,廣東省教育廳等三部門就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安全促進膳食營養均衡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強對學校小賣部和學校食堂供應品種的管理,引導校園商店不銷售、學生不飲用碳酸飲料、食用方便面等無益身心健康的食品,保護和增進青少年身體健康。
盡管校內嚴管銷售高鹽、高糖及高脂食品,但校外這類食品仍誘惑著學生。廣州市天河區華融小學學生羅同學說,自己有時會到學校周邊的小賣部購買熱狗腸、可樂等零食、飲料,一周大約花費50元左右。
建議明確限制學校小賣部可銷售的食品種類
《規定》一出,受到廣泛關注。
華南師范大學附屬廣州大學城小學家長陳天財說,孩子平時不會想吃高糖高鹽高脂的“垃圾食品”,但和小伙伴一起玩的時候食用較多。他認為,小學生還不具備相應的自控能力,學校應該禁止小賣部賣垃圾食品,家長也要做好引導。
中山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深圳)副教授、營養學專家孟薈萃介紹,高鹽高糖高脂食品尤其是含糖飲料口感好,中小學生易過量飲用,導致熱量攝入過多,體重增長過快。超重肥胖易導致高血壓、高血脂等健康問題,長期積累容易引發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同時,高糖食品對牙齒損傷較大,會增加齲齒的發病率。
“缺乏良好的飲食習慣、生活方式,會嚴重影響孩子的身體健康。”孟薈萃建議,家長自己要養成良好的飲食習慣,言傳身教,以身作則,做好孩子的榜樣。對于孩子不喜歡吃的健康食品,可以通過改變烹調方式等手段,讓孩子對健康食品更感興趣,比如,蔬菜可以做成包子、餃子等。
廣州市第六十五中學校長袁成表示,《規定》對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導意義。學校將嚴格對標《規定》要求,對校內小賣部銷售食品的種類加強管理。
袁成建議,相關部門要盡快出臺配套政策確保《規定》的順利實施。如,明確規定、限制學校小賣部可銷售的食品種類,并對相關違規行為作出明確的懲戒規定。“做好學生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工作需要多部門、全社會聯動,政府、學校、家長、社會等都要聯合發揮力量,一起行動,守護學生健康。”袁成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