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整治不文明養犬行為專項行動以來,廣州警方會同城管、街道及物業管理公司等部門,共出動檢查力量1846人次,檢查發現犬只未登記、遛犬不牽繩等違規行為的362人,均依照《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處理,扣押、沒收違規犬只16只。此次整治行動將持續到今年年底。
近日,根據群眾舉報,南沙區公安分局查處了南沙區某住宅的業主違規多養犬只案件,在該房內查獲各類犬只18只,依照《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對該屋主依法處理,并將該屋主多飼養的犬只全部送到廣州市犬只留置所。
據悉,依照《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本市行政街轄區為養犬嚴格管理區,實行犬只強制免疫和養犬登記制度;鎮轄區為養犬一般管理區,實行犬只強制免疫制度。嚴格管理區內個人養犬的,每戶限養一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