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消息,全省整治食品安全問題聯合行動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至10月底,全省共查處食品案件5525宗,罰沒金額3661.6萬元,責令停產停業61戶次,取締無證企業85家,移送公安機關案件109宗。
同時,省市場監管局對外發布五大食品類違法典型案例,包括韶關市曲江區馬壩鎮如花美食店生產、銷售有毒有害自制粽子(硼砂)食品案,佛山市南海區大瀝鎮某酒類商行經營無中文標識及假冒偽劣酒類產品案,河源市紫金縣城羊之家羊奶店虛假宣傳案等。
其中,制售有毒食品類案件尤其值得警惕。粽子是端午節必不可少的食物,然而今年5月14日,韶關市曲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曲江區馬壩鎮如花美食店加工的粽子進行監督抽檢后,發現當事人加工該批次粽子不符合《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第一批)》要求。6月3日,執法人員在當事人門店的洗消間發現一罐散裝硼砂(約150克),經當事人確認,加工自制上述批次粽子使用了此罐中的散裝硼砂,且全部銷售完畢。
省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介紹,上述經營使用非食品原料(硼砂)加工自制粽子食品的行為,違反了《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曲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19年8月13日作出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39.60元及用于違法生產的硼砂150克,處以罰款10000元。同時,此案涉嫌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曲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8月23日依法將該案移送韶關市公安局曲江分局立案處理。目前,韶關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